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浙江省台州中学决定面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1名。具体的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高中化学 |
1 |
本科:一级学科:化学类; 研究生:一级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和教育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等规定。
2.年龄53周岁以下(1973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对口,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5.户籍不限,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