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31个岗位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杭州中学等1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4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的国内外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并在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综合荣誉或者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境)外部分高校(详见附件2)毕业生;
4.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5.教育部“国优计划”试点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含经亨颐班)等高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6.普通高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7.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8.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以及与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9.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且服役期间未受处分退役军人。
(二)优秀在职教师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