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8个岗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镇海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与附件中所列要求的前提下,以下对象可以报考:
(一)应届生
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2024届、2025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非应届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现在宁波市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
(三)兵教师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军人。
四、资格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下要求1995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1985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为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1月26日所在户籍为准)或浙江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部属师范大学(6所)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6所)不限户籍和生源;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为宁波市户籍(以2026年1月26日所在户籍为准);以兵教师身份报考的须为宁波市户籍(以2026年1月26日所在户籍为准)或从宁波市入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