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前身为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2019年改制,属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由海宁市水利局直接领导管理。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当前业务发展需求和加快人才队伍梯队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8.与海宁市水利局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