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5人3个岗位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2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与《2026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