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33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筹建工作,经区委编办同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计划开展2026年第二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3个,招聘工作人员39名,为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沟通表达能力,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12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相关专业报考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2月12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12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2月12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2月12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于2026年2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及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条件(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12日。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2月12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