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9人41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东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东阳市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5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和户籍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6年2月25日。
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2月25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完成规培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规培成绩单和规培合格证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