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学历 要求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南湖区师资交流中心 |
公益一类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教育学类 |
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
南湖区教育财务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本科:会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审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专业 研究生: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历 |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考生学历证书〔留学人员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均须于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计划岗位的其他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