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金华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金华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是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金华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是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一、选调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类别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金华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金华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 |
综合管理1 |
1 |
管理岗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信息管理 |
1 |
专业技术岗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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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 |
综合管理2 |
1 |
管理岗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心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市委办公室、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为主起草的文稿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hswb141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选调单位+选调岗位”)。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名额。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开始前2天,进入面试人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未按时提供同意意见并盖章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体检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5.研究确定。根据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
6.公示调动。试用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在双方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委办公室、市委改革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473992(市委办)、82461623(改革办)。
监督电话:0579—82828623。
附件:市委办公室、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