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3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松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户籍不限,部分岗位要求为松阳县户籍或松阳县生源(详见招聘计划表),户籍以2026年3月1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4.截至2026年3月19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6.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7.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