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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25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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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0 -2026/11/3 17:30

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嘉兴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10月20日至2008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10月20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精神疾病史及其他重大疾病史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7.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离职未满三年的或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的;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17:30止。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以“岗位类别+本人姓名”的形式命名并压缩成文件夹(ZIP格式),于11月3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2512057709@qq.com。

压缩文件夹中需提供7份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户口簿(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③最高学历证书等3份材料提供清晰图像照片(JPG格式)、④填写附件2《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⑤填写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并提供材料清晰图像照片(JPG格式)、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提供PDF版、⑦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提供PDF版。7份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内容”的形式命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放宽条件人员,还需参照要求发送相关证件、证明清晰图像照片(JPG格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以及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且未在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日17:30)前补齐的视为报名无效。

2.咨询电话:19957313435。

(二)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足1:3(招聘计划3人以上岗位为1:2)比例的岗位,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初审结果将回复至报名人员的电子邮箱,此外不另做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三)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各项合格标准详见附件4。巡逻处突岗位辅警合格分数线为总分240分且单项不低于35分,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四)笔试(含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文化知识;基本法律概念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报考文职辅警人员需进行岗位能力加试(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笔试通知为准。

(五)面试

各个岗位分别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面试通知为准。

(六)体检

巡逻处突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30%得出成绩;其他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达比例标准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2.被调剂人员未被报名岗位录取;3.被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要求;4.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有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和复查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体检通知为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且有招聘计划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6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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