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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平阳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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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2026/11/2 17:00

因工作需要,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室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备注

康复医学科

康复技师

2

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 康复作业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温州市

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zp.pyhosp.com),点击用户注册,登录后完善个人资料,选择招聘报名→查看计划→选择岗位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点。

3.报名系统须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

(3)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4.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人员。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20日17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

5.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审查

1.依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核

1.采取面试考核。面试分数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1.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政审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原则上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面议。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373011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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