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消防救援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一线政府专职消防员,派遣至浙江省消防救援局直属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计划
(一)招聘岗位
会计助理员。协助开展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其他岗位任务。
(二)招聘计划
共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工作分配;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4.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体表无文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岗位条件
熟练操作日常办公及财务软件;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以及持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财务实操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因酒驾、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重大疾病或生理、心理缺陷的;
8.本人或近亲属从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工程等涉消事项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报名方式:报考期间通过电子邮箱15168278870@163.com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申请材料包含:《公开招聘非一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1),表内附1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两周内)、个人征信报告、相关岗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综合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查者,通过短信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6年11月中旬。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1.笔试:满分为100分,题目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题和简答题,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消防常识、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提纲对考生进行简单常规提问,考官组现场打分,考查求职动机、沟通表达、应急处置、岗位适配度。
本次考试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合格,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心理测试
测试职业心理能力,测评为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利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心理测试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人员到三甲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开展健康体检,发现招聘体检不合格情形(见附件2)的,不予录用,并按招聘岗位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第三方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招聘岗位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管理、薪资待遇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https://www.zjrc.com)。
(二)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填写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主导,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假借本次招聘收取费用,均与我方无关。
(四)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综合考核、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02290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2:4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