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面向2026年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招聘录用的人员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现就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2026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6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2025年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对象为以下四类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或荣誉称号,或研究生阶段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