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浙江-杭州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拱墅区-中国共产党拱墅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拱墅区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拱墅区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58人6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2 09:00-2026/9/24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4 09:00-2026/10/17 09:00
笔试时间
2026/10/17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浙社通〔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拱墅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8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心理条件;

(五)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工后,3年内不得跨区、街道调动;

(六)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七)现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认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9月30日前;

(八)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加分等时间至2026年9月9日截止;有关年龄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至2026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通过报名系统https://gs.pta.zj.cn:8028进行线上报名);

3.注册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说明: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如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则取消报名资格);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有疑义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拱墅区户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原件或入伍退伍登记表;

(4)现役军人家属须提供部队家属证明(附件4);

(5)报考两新专职党务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5)。

4.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招录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比至少须达到1:2,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进行公告。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5.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至2026年9月30日17:3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及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1)不符合岗位招聘的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

6.查询及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至17:30

未通过审核或岗位取消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s.pta.zj.cn:8028)完成材料补充或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7.公示:考生的加分情况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涉及更正,更正后公示1个工作日。逾期不再进行更正。

8.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2026年10月17日9: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https://gs.pta.zj.cn:8028)打印准考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考试形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0月17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

4.考生成绩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对象:根据笔试总分(含笔试成绩及加分),按得分高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公示。

2.入围面试的考生,集中安排线下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如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有疑义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涉及加分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复审或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占6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公布。

4.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依次按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级别、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

2.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根据考察结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或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录用,并报区委社会工作部。

2.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制度,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组成储备库,有效期为录用公示日起6个月。储备库递补规则如下:

(1)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若本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从招聘单位其他岗位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所有岗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若招聘单位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在全区储备人员中统筹,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

4.录用期间,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拱墅门户网(http://www.gongshu.gov.cn/)是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四)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1-89505930

天水街道:0571-85125576

上塘街道:0571-89508721

武林街道:0571-28992040

祥符街道:0571-85776700

长庆街道:0571-89509367

半山街道:0571-89506229

潮鸣街道:0571-89509065

康桥街道:0571-89506714、89506725

朝晖街道:0571-89508054

米市巷街道:0571-89506893

文晖街道:0571-85379912

东新街道:0571-89508438

小河街道:0571-89506424

石桥街道:0571-89506804

和睦街道:0571-8950848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757700667,投诉监督电话:0571-89505783。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拱墅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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