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化妆品(牙膏)备案及备案后技术审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招聘数 |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 |
药品审评岗 |
2 |
药物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1日以后出生)。须在2026年11月底前到岗。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应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查档、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24:00前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使用“招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zjcdcers@zjcdce.org.cn)。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及确定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学业水平、专业能力、履历及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和查档
根据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并开展查档工作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录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且无犯罪记录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公积金,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53204、8105326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26年9月11日
附件: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