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浙江-金华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金华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金华市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30 -2026/11/10

金华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金华市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中共金华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身体健康;

3.报考资格条件按《2026年中共金华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hjwzzb2026@163.com,压缩文件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3.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扫描件须有个人手写签名;(2)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证明)扫描件;(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文件以“报考人姓名.jpg”命名)。

(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金华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初定2026年11月中旬,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四)确定面试对象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情况由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面试时间初定2026年11月下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决定是否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http://www.jhjw.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金华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469286;监督电话:0579-82462381。

职位表.xls
浙江粉笔
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