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公司经营范围内各项社会治理中的平安工作,包括交通安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安全检查、保卫工作等,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通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海宁本地户籍,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内。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4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众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钱江工业园区凤凰路21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573-87508936
四、工作地点
丁桥镇辖区内
五、薪资待遇
1、缴纳社保,按法定节假日休息。
2、年薪75000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自缴部分),实际实行绩效考核,有浮动。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各类文件、照片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提供个人简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3.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以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为准。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众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