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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盐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海盐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21人2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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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08:30-2026/10/28 17:00
笔试时间
2026/11/14 09:00-2026/11/14 11:30

为满足海盐县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海盐县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盐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海盐县国有企业招聘单位9家共推出岗位20个,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26年海盐县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请登录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hy.zjhr.com/查询。海盐人事人才网站(“通知公告”栏)为本次招聘发布公告(通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8周岁,即1987年10月26日至200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要求的以此方法推算。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10月26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10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统一设置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部分招聘岗位有户籍(户口)限制(见附件1)。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10月26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目录中的,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四)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10月26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从业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与社保参保相匹配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岗位工作经验佐证材料等,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10月26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2026年海盐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完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全部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从业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等。

报名人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尚需提交《代报名表》(附件4)。

4.资格现场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材料,现场对报考者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告知审核通过,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者告知审核不通过的结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现场提出,招聘单位当面作出说明。

5.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选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综合应用能力,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45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代码2603、代码2618岗位均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72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72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中,代码2618岗位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加试不改变总成绩,只区分排名先后)。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费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招聘单位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体检、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被录用的,终止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三)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四)招聘单位公司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应聘本公司岗位。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本次招聘为县人力社保局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牵头组织开展。对招聘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即佐证材料准备事项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附件1中列出。

(七)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3-86035225。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6020016。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3—8616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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