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4 09:00-2026/1/12 17: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现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量化考核赋分、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海曙区管辖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附件1);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1 |
1 |
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书记满一届、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
5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岗位2 |
1 |
连续任社区书记满两届或连续任社区书记满10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年龄、任职时间、学历和荣誉获得时间计算至2026年1月4日(含)。社区党组织书记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除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外,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不纳入社区正职年限计算,影响期满后,继续担任党组织书记职务的,视同连续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