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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治理中心(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治理中心(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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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9 -2026/9/15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治理中心(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治理中心(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记录,保密意识强;

(二)身心健康,服务意识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据治理

(二)岗位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政务数据归集、清洗、核查、比对、整理等常态化数据治理工作;

2.协助完成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台账梳理、报表编制及资料归档工作;

3.配合开展系统数据校验、问题整改跟踪、数据质量核查与提升工作;

4.配合完成数字化建设相关材料汇总、日常事务辅助等工作。

(四)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3)年龄38周岁以下;

(4)有1年以上数据治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资源与数据智能、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4.技能要求

①熟练运用数据处理工具,可独立完成数据清洗、多源数据比对、统计汇总等处理工作;

②熟悉数据治理相关业务规范,具备数据核查校验、数据问题识别研判、数据质量分析评估能力;

③熟练掌握SQL语言,能够熟练使用至少一种数据分析工具,具备大数据相关工具使用经验者优先;

④具备业务材料编制能力,可独立完成数据台账、统计报表、业务简报等成果材料编制;

⑤具备较强逻辑分析能力,工作严谨细致,拥有政务领域数据治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邮箱:3164945992@qq.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字,加贴一寸照片后,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验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需同时提供word格式。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者姓名+数据治理岗”。

6.咨询电话:0574-87719488(孙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现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且通过初审的人数超30人(含)以上,需进行笔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40%)成绩和面试(60%)成绩的总和;如不满30人,则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百分制,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的面试人员中如有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该岗位年费用预算约8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具体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岗位为派遣制,入职后与宁波中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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