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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招聘17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6 09:00-2026/9/20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3 09:00-2026/10/25 09:30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拟公开招聘1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宁海县生源地或者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包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宁海县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具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户籍迁入时间2026年9月20日(含)前。

3.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含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报考程序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9月20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s://bm.nbks.cn/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招考报名】一栏中“202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考生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报考环节,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完成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2026年9月20日16时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2026年9月20日16时前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附加分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2.退役军人证书、嘉奖、立功审批表及部队通令;3.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党员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线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9月21日9时-9月23日16时。

招聘单位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9月24日9时-9月24日16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网上公告。

因指标取消而无法参考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作放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10月25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卷面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卷面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带到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网上公布。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二、递补规定

(一)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聘用的面试合格人员按各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为储备对象,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库”,招聘完成后仍出现聘用人员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后备库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递补公告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宁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县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其他人事考录(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14090/index.html?gktz=zdgk)发布。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等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9月20日(含)。

(三)考生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序号是考生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五)附加分条件:单项附加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加分,1、2、3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提供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5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军人报考的,笔试成绩加2分(提供退伍相关证件);曾获得“优秀士兵”等嘉奖荣誉(包括“四有士兵”“优秀士官”等)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提供嘉奖相关证明);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4分(提供立功审批表及部队通令)。

3.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报考的,加2分(需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样张见附件。

(六)考生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八)考生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区专职工作者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九)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十)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3867523李老师。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3522725

投诉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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