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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派驻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通告

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派驻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通告

招聘11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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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08:30-2026/8/28 17:30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1名,录用后派驻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驾驶员3人、充电桩运维管理员2人、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员1人、综合岗2人、仓库核算员1人、工程管理2人。

2.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可容缺,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以及强烈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违纪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相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史,无不良嗜好,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者、被开除公职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者,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政府编外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者,均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经历、证书、社保等相关证明,均截至2026年8月31日;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3楼305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70-4033398;0570-4033339。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驾驶员岗)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或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等情况,将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面试组成,其中: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销)招聘计划数。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驾驶员岗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销)招聘计划数。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10(含10人)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仍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综合得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面试”的成绩,驾驶员岗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其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以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2.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录取的合格人员纳入补录名单。同一岗位12个月(自拟录取公示结束起计算)内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序从补录名单中递补。

4.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需服从用工单位集团内岗位调剂。

5.本通告由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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