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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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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09:00-2026/10/26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9 -2026/11/14
笔试时间
2026/11/14 13:30-2026/11/14 15:00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同意,三门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非公务员、非事业人员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计划

(一)招录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符合《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司法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年满18周岁(2008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三门户籍(含三门生源地);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其他不适合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招录工作采取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10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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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10月19日至10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在报名期限内(10月19日—10月26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6年11月9日—11月14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听打与看打各占50%。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2.考试时间为2026年11月14日下午13:30—15:00专业知识测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考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证件(证明)与招录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三门县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本院将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增补。需要递补或增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六)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可根据总成绩排名,从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人员中依次确定4名递补人选。招录结束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录用后,本院将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三门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三门县人民法院督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576-83367967。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9日,学历学位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9日。国外学历学位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三门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三门常住户口)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要求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4.司法雇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拟录用人员需向本院作出上述承诺再予以录用。

5.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576-83367942,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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