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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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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08:30-2026/11/8 17:00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规划院”)成立于1995年5月,原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初,经改制为台州国运集团下属国有企业,并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托管。


台州规划院作为台州市设计龙头企业,是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一类等资质的综合性设计研究机构。公司共设有十一个业务部门、一家下属子公司。现有员工300余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20余名,工程师近130名,国家各类注册人员近100名。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清单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1日8:30-2026年11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tzghy@vip.163.com。

3.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202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特别提醒: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7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国(境)外就读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若无,请提供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6年9月30日。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公司不再另行告知。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设置合格分为60分,未能达到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

2.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在收到拟录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因上述情况产生的空缺名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考试录用的最终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七)对招聘单位信息、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联系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0576-88517931。

本公告由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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