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浙江-台州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玉环市-中国共产党玉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玉环市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玉环市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57人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9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8 09:00-2026/11/21 09:00
笔试时间
2026/11/21 09:00-2026/11/21 11:0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玉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玉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玉环市2026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an.gov.cn)下载查询。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11月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11月10日17:00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11月10日9:00—16:30与玉环市人力社保局劳职科联系(电话:0576-87468024),办理改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材料写作等。采用主客观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加分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6分,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加。有加分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送至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科审核(玉环市玉城街道珠城东路10号4楼408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岗位招聘计划分类确定: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岗位,以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不足3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若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本人户口簿;玉环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玉环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玉环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向玉环市专职网格员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1份。面向玉环市退役军人的岗位,还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报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现任职务所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或登记管理机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机构服务证明。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成。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若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排名在前(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优于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优于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若证书等级又相同,则以取得时间早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同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照招聘后备补缺制度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后备补缺制度,对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分别确定为储备人员。在递补资格有效期内,在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储备人员中按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择岗等工作由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储备人员递补资格有效期自储备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

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含试用期6个月),由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待遇规定发放薪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11月2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相关学历、职业资格等需在2026年11月2日前取得。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6年11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玉环生源是指经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玉环市。

(二)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6-80768851(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76-80723627、80766527(玉环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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