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财务负责人公告-浙江-温州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财务负责人公告

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财务负责人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8 -2026/10/8

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是温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龙湾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比照正科级管理国有企业,主要以产业投资、基金运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资产管理等五大职能构建核心业务体系,是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主要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平台。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务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

(四)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聘职位

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商务谈判能力、问题解决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人才招引职位表》(附件1);

5.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人才招引职位表》(附件1)。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向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xqtzjtbgs@126.com”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如李四+财务负责人)。

(三)报名资料:1.《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后提交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过往全部任职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3.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过往参与财务工作的工作底稿等证明资料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提交材料均为PDF格式。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具体程序

(一)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引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商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研究决定是否选聘。

(二)履历评价。用人单位根据《履历评价要素》(附件2)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概况、业绩等,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予以赋分,履历评价不设合格线。

若进入履历评价环节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小于等于5:1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若进入履历评价环节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5:1的,根据履历评价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履历评价相关佐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履历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的,商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研究决定是否选聘。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过往全部任职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工作总结及履历证明,过往参与财务工作的工作底稿或其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其它与履历评价相关的佐证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每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否则视作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履历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履历评价中学历得分高者优先;如亦相同,以履历评价中代表性工作业绩得分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以聘用合同制方式,与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

市场化选聘人员首次聘期一年(含法定试用期)。一年期满,由新区投资集团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聘任协议终止。

(二)薪酬待遇。

选聘人员年薪为20万元,聘用期间实行“基础年薪+绩效奖金”制度,享受“五险一金”,基础年薪不超过工资总额的60%,绩效奖金以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面议确定。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公司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选聘各环节有关事宜,收到邮件请在确认后回复;如未进行回复且无法通过报名表上预留手机号码联系到本人导致未能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

(三)公司承诺将对收集的相关选聘资料严格保密,并仅用于处理本次选聘申请。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69696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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