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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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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2 -2026/10/7

因工作需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自贸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1

财务

本科及以上

财务会计类(非财务会计相关专业人员若持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视为符合专业需求)

1

不限(40周岁以下优先)


二、招聘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0月7日,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515670626@qq.com。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应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报名者需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3.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自贸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约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自贸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30580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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