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管理秩序,充实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人员27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安督察的全面监督下,在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根据工作需要
2025年永修县海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交通协管人员27名(限男性)(参考附件1),岗位为全县范围内的交通管理协管人员,此次招聘人员由我司向第三方劳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