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湖新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及服务协调员的公告
八里湖新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及服务协调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24 10:00-2026/1/9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八里湖新区交通管理劝导及服务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及服务协调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岗位1:交通劝导岗,18人,限男性,户外工作。


(二)岗位2:服务协调岗,2人,限女性,24小时夜班。


备注:以上人员统一由辖区交管大队负责日常工作指导。


三工资待遇


参照公安机关七级辅警待遇,根据年度考核情况,逐年递增考核等工资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2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7.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具备一年以上相关交通管理工作经验;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中共党员;


6.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7.具有摩托车驾驶证(D/E照)


符合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同等成绩下优先招录。须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赌博、嫖娼受到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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