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八里湖新区交通管理劝导及服务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及服务协调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岗位1:交通劝导岗,18人,限男性,户外工作。
(二)岗位2:服务协调岗,2人,限女性,24小时夜班。
备注:以上人员统一由辖区交管大队负责日常工作指导。
三工资待遇
参照公安机关七级辅警待遇,根据年度考核情况,逐年递增考核等工资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2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7.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具备一年以上相关交通管理工作经验;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中共党员;
6.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7.具有摩托车驾驶证(D/E照)
符合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同等成绩下优先招录。须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赌博、嫖娼受到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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