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38号)及《九江市"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九卫医字〔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要求及医院学科建设和目前各院区的工作需要,经总医院党委会议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符合下表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执业资格及年龄要求,服从医院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专业及岗位条件
1.县人民医院院区(2人):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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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周岁) |
职称 (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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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 |
临床医学(影 像诊断) |
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1 |
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药师及以上 |
1 |
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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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医医院院区(12人):
招聘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