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缓解我局警力不足的现状,保障各项公安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鄱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鄱阳县公安局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5年1月22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