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7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前身为成立于1934年的江西省农业院,是全国较早设立集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全院共有13个专业研究所(中心);1个新型研发机构,2个综合服务机构,7个职能处室,挂牌成立江西省农业科学院萍乡、赣州、九江、井冈山、宜春等8个分院。
拥有水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南昌)、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国家水稻育种改良南昌分中心等43个省部级创新平台。2006年设立江西省首家农业科研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院部位于英雄城南昌,占地面积1280亩,在江西高安建有5900余亩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基地,在海南三亚、崖州建有432亩南繁科研基地等现代化农业科研基地。
二、招聘岗位
博士等招聘计划共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江西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7日之后出生);业绩突出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