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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1人公告

宜黄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1人公告

招聘61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8 08:30-2026/9/22 17:00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宜黄县公安局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1名,所有拟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宜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宜黄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即1990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按期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也不得报考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自行准备: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

④自行打印并填写《宜黄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3.报名地点:宜黄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科403办公室。4.咨询电话:汤警官18770843375,游女士1897043388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以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若存在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证件(证明)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评

1.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宜黄县人民政府官网、宜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具体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5年9月7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9月6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三项全部合格即为通过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前考生须提前适当锻炼,提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身体不适者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笔试

1.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宜黄县人民政府官网、宜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入闱。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1.入闱面试名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宜黄县人民政府官网、宜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当同一岗位考生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面试时,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成绩,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最终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现场评分,并非面试最终得分,经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当天若考生出现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第2位,第3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原则上先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由宜黄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开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考察

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宜黄县人民政府官网、宜黄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的工资标准。


五、递补说明

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宜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考试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如后续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对应岗位空缺人数,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排序,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补录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宜黄县人民政府官网、宜黄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宜黄公安”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通讯不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造成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保障招聘公平公正,所有招聘环节均需核验考生身份,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各相关环节。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如发现存在作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七)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各项报考准备。

(八)本公告由宜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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