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流程的通知》(安组发﹝20199﹞28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精神,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所属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及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查阅。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安仁县乡镇、学校、县直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高中、医院、卫生院等事业单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试用期满并转正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进入单位未满三年的提供实际年度的考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1)年龄。报名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名人员的学历最低为本科,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与群众沟通能力。
(3)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