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35个岗位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的公办综合类艺术高等职业院校,源于1923年创立的湖南私立华中高级艺术职业学校,历经多次更名与改制,于2002年与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现名。学校全新提出“百年湖艺再出发,勇立文化与科技融合潮头”的办学方向,积极探索“开门办学,服务社会”,坚持“以互联网思维,构建湖艺新生态”,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现设有戏剧、音乐、舞蹈、数字产业、设计艺术、文化旅游6个专业学院,共开设33个专业;构建了以表演艺术专业群为核心,舞台艺术设计、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支撑的四大特色专业集群;培养了包括周令钊、李谷一、左大玢、沈伟、张也、雷佳、王丽达等知名艺术家在内的5万余名校友,被誉为“文艺湘军的摇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