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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湖南-湘潭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湘潭县-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10人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18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4 09:00-2026/10/17 08:30
笔试时间
2026/10/17 08:30-2026/10/17 12: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潭县人才发〔2024〕1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详见《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准。最高年龄要求38周岁是指1987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报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如: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住培,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或研究生学历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

7.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园区)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五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当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比例时直接面试,当有效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开考情况详见引进程序中有关笔试的规定。


四、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下列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应聘→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报名时间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s://xtrsks.xtrs.xiangtan.gov.cn/iweb/xtrsksw.html#)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同步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00—9月19日12:00。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8:30,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5.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图片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6年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9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4)以上材料须上传图片格式。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8.报考人员上传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系统。湘潭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结果。9月14日9:00-9月19日12:00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填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三)开考比例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期间引进岗位无有效报考人员时,本岗位不参加集中考试,在公告发布当年度内引进岗位计划继续有效,待符合开考条件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信息将在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开考:引进岗位单个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含)时,该岗位所有人员进行笔试;引进岗位单个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5时,该岗位所有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是否需要进行笔试的情况在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笔试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应用能力》(120分钟)两个科目。笔试范围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医疗卫生类);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计分方法折合后的成绩),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果和成绩复查: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受理考生复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料。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4.面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和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

3.综合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4.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主考官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涉毒毛发检测。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十)递补

有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审定后确定为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管理

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湘潭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离湘潭县。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731-57777207

举报监督电话:0731-57888762

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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