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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公开招聘公告(编外人员第五批)-湖南-医疗-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

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公开招聘公告(编外人员第五批)

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公开招聘公告(编外人员第五批)

招聘10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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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0 08:30-2026/9/11 17:00

根据《屈原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屈办发〔2022〕6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临床护理工作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护士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专业要求等详细条件,详见《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责任心强,能够安心临床护理岗位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的从业身体、心理及资质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业务技能,熟练开展临床护理常规工作;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2026年6月30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含当日;即1991年6月30日(含)至2008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所有报考条件涉及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限,统一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员;

5、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屈原管理区在编在岗公职人员;

7、近两年内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的人员;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回避情形,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程规范流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全程按照线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分步开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覆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报名须知、考试通知、成绩公示、拟聘用公示等全部事项,均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统一发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逾期未确认、未参与对应招聘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宜

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下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A4纸质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现场提交审核:

1、完整填写、信息真实准确的《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现场领取或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护士执业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备医疗机构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作为择优录取佐证材料);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初审,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笔试环节。考生务必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材料、虚报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


五、笔试安排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用闭卷百分制考试模式,遵循“以岗定考、学以致用”原则,考试内容分为两大板块:1、公共基础知识,占比10%;2、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临床护理操作规范、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行业常识等专业知识,占比90%。

(三)考试要求

考生须凭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入场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合格分数线

笔试统一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实操安排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实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操人员。如达不到1:2的,都纳入实操人员范围。

2、实操成绩满分100分,实操项目:徒手心肺复苏。


七、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

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70%)+实操成绩(30%),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实操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3位。

笔试、实操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成绩排名结果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公示。综合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学历层次更高、持有有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临床护理从业经验更丰富的人员;若以上条件仍无法区分排名,将组织加试,择优确定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屈原管理区公立医院在职职工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核查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征信记录、遵纪守法情况及岗位适配度。

3、入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职务、不履行行政职权。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缺勤或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自动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内聘用人员主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需求,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补录。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照屈原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统一薪酬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依法落实对应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与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岗位专业、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等报考条件及招聘流程存在疑问的,可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19807307366

2、本次招聘所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遵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考生须对本人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4、本次招聘不建立人才储备库,仅开展笔试单一考试环节,无补录储备机制。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若有政策及流程调整,以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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