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本次招录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自愿加入株洲市消防救援队伍;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具有消防、汽修、电工、新闻、摄像、体育教育、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不得招聘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