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8人19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于1965年1月,历经6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爱婴医院,形成广西妇幼保健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研究所、广西儿童医疗中心三院一所一中心的格局。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优秀爱婴医院”、中国优生优育先进集体等国家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6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