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乐业县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协助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县基层消防工作;在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基层消防力量发展、建设,负责指导各乡(镇)消防工作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考评、保障,为消防救援机构、乡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和消防科普教育提供辅助服务,指导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结合工作任务和专业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3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秘宣传岗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名(男女不限),从事办公室内勤和内部宣传工作;
(二)财务会计岗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名(男女不限),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三)消防科普宣传岗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名(男女不限),从事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志为人民服务,长期为消防救援事业做贡献,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为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体貌端正。
(二)文秘宣传文员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独立撰写通知、报告、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公文;
3.政治素质好,自愿从事消防办公室内勤等工作,具有责任心强、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具备有效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准确传达信息、衔接内外部部门;
4.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和工资流水明细)、摄影摄像、媒体宣传等特长或大学专业为中文(汉语文学)专业或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优先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