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为全面加强宜州区消防救援队伍整体实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宜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性质
(一)岗位:战斗员岗位5人、驾驶员岗位2人。
(二)工作性质:主要参与消防站各类灭火救援工作,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净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其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6.年龄学历要求: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7年12月8日-1990年12月8日),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7.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信息通信、影视传媒、车辆机械维修、计算机操作等特长人员优先聘用。
8.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尿检呈阴性),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和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