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2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创新园区人事和薪酬管理,配强经开区干部队伍,根据《贺州市产业园区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贺州市产业园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贺州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2个,其中决策岗1个,管理岗4个,执行岗7个,具体详见《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范围
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应聘。决策岗放宽至广西范围内。
三、聘任方式
推行岗位聘任制,以“打破界限、以岗定人、全员竞聘、绩效考核”为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园区除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其他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制度,不纳入编制管理。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参加聘任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实行聘任制,按《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产业园区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25〕35号)和《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中共贺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聘任到产业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出园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贺组通字〔2025〕14号)管理;不参加聘任的,继续保留原有身份。
四、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决策岗18至48周岁,管理岗18至43周岁,执行岗18至38周岁(具有适用于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3周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执行岗三级岗位的,如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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