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促进国际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外籍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创办于1938年,1960年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为文旅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国际教育特色鲜明。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60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世界瞩目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8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2023年11月学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教育学院,为我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学校聘用外籍专任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使用母语及中文开展双语教学熟练程度等要求。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5年12月12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2月12日前出生)。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