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为切实增强西林县消防救援力量,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提高西林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等文件精神,西林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5名(男性),分配到城区及各乡镇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要求
1.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身高1.65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史、吸毒史及口吃、重听、色盲等情形,无其他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或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招收到消防站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为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男性中国公民。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具有特殊技能人才、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优先条件
经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等项目合格后,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优先: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以及具有1年以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备消防、化工、水域、通信、体育、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并取得证书,或属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