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桂森防办字〔2025〕13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13名,属于编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报考人员须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公民;连续从事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无重大失误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截止2025年12月23日),报考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佐证。
5、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从事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等,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指挥;
6、乐业县户籍,具备应急救援技术专业,或潜水、攀登、船舶驾驶等技能,持无人机操作证、船舶驾驶证、消防救援相关专业等优先聘用;
7、身体条件:身高160cm(含)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无夜盲症,家族无精神病史。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严重治安管理处罚的;
2、个人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