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40个岗位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经长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长岭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15家,岗位4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其中公开招聘21名(岗位序号:1001-1019),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7名(岗位序号:2001-2021)。专项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长岭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