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8人31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昭平县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配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昭平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昭平县有关学校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计划
昭平中学、昭平县第二高级中学、昭平县第三高级中学、昭平县职业技术学校、昭平县第四中学、昭平县河东实验中学等计划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6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昭平县2026年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及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已服完兵役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适当放宽报考年龄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