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5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州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65名(详见《职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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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警务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