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引进企业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编〔2025〕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依托贵港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企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次计划使用贵港市企业人才专项编制(事业单位编制)引进企业人才10名,安排到5家用人企业工作,具体引进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5.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6.本次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须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定向招聘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考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工作关系在贵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附件



